寄养狗狗好吗?
“把狗送给你”这个行为,本身就不太妥当。 (1)从法律角度讲,我国《民法典》规定,“驯养动物”“尚未登记的野兽、大型猫科动物”由饲养人承担责任;登记犬只的犬主是宠物医院,而您将未办理登记的犬只交给他人看顾,风险应该由您承担。
(2)从道义上说,送养应该是双方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但题中却明显存在着一方(接受方)单方面的施舍——即“我给你狗,是你占了便宜”,这有损于被赠送方的尊严和权益。这种单方面施舍行为很可能会给接受方带来沉重的负担。 如果A想让B得到一只小狗,最好的处理方式应是:A用自己的钱购买,然后B支付合理的费用给A。这样,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等,均享受权利并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