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家可以养藏獒吗?
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变好,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饲养犬类动物,这其中就不乏具有攻击性的大型犬。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决定》的规定,对于大型犬类的饲养是需要经过审验获得批准的。每个城市可能会对大型犬类的品种和体重标准都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对于想饲养大型犬类的饲养者,可以去当地的具体规定中查询。
除了合法饲养的要求外,大型犬类的饲养者对于大型犬类的管理也应当高度注意,应当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管理烈性动物的规定。根据规定,对于烈性动物,管理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在动物出生后30日内,将动物报犬类管理机构备案。携带动物外出时,应当为动物佩带明显标识,对烈性动物或者攻击性强的动物还应当用犬链牵领或者装入犬袋、犬笼;
2、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系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管理人将所管理的动物交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饲养,因该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管理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证明存在不可抗力的除外。对于放任动物恐吓他人,或者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