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配种人怎么帮忙?
一、指导进行配种 为了使猫、狗等家畜、家禽的配种获得更好的效果,帮助养畜、养鸡专业户掌握适时配种、选种配种和人工授精等先进技术,促进畜、禽繁殖业的发展,畜禽配种员必须全面熟悉家禽、家畜的生理知识和配种技术,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搞任何违法乱纪的活动。
二、不得私下收取费用 各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所属的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服务站,均不得开设禽、猪配种和人工授精项目,育龄个体养殖户要求配种的,也不得收取费用。如经举报查实,收费配种1次的,除收回种子外,并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情节严重的,并追究其负责人法律责任;收取配种服务费累计在2000元以下的,给予警告,并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开具配种证明 凡经批准的畜禽定点配种场所,饲养者要求配种的,应如实开具配种证明。对虚开配种证明,骗取国家配种费及非经营繁殖配种证明和违章经营所得,以牟利为目的,收受饲养者贿赂,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依法追缴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并取消其从事配种执业资格。
四、搞好环境卫生 定点配种场所应设有配种室、消毒间、化验室和饲料室等,用具应当专用,粪便应当进行消毒。配种室每天进行消毒1次。对转入的种畜、种禽必须在入场7天内进行防疫检查,对检验不合格的,不得输精,发现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的,必须及时报告当地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五、种畜、种禽的来源和去向 凡使用的畜、禽种源必须是国家确认的,并有防疫部门颁发的《畜禽遗传资源证》。种畜、种禽来源不明,或者擅自从野外猎捕、收购,或者从杂野种畜、病残种畜中翻腾倒贩,以及不得使用转基因产品做种源等,均属违反规定的行为。
六、严格控制繁殖转基因畜、禽 从事畜禽人工授精、嵌殖和体外受精等精液、卵细胞和胚胎生产经营活动,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生产、经营。从国外引进畜禽新品种(含基因更改品种和国外新培育的品种)的,必须经过国家畜牧主管部门批准。
七、禁止擅自引进国内外优良畜禽品种 各级动物防疫机构,未经省级以上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引进国内外优良畜禽品种。即使要经过批准,也必须在引进批号开始前2个月,向省畜牧兽医局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做好申报、审批工作。如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省畜牧兽医局将上报省科委、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并将违法单位或个人在《陕西日报》予以公告。
八、严禁发布配种广告 禽、猪配种广告,均应刊播在显著位置。严禁利用新闻报道等手法变相发布禽、猪配种广告。任何人,如在本省范围内设置药饵、药垫等添加剂进行家禽家畜的繁殖,均应在使用15日前向当地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申报,并接受监督。
九、本规范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凡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范有冲突的,一律执行本规范。